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宗旨原则】为促进平台和用户双方基于真实的交易作出公正、客观、真实的评价,进而为其他消费者在购物决策过程中和卖家经营店铺过程中提供参考,根据相关协议、规则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阿纯优品平台。
第三条【效力级别】阿纯优品协议中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有规定或本规则有特殊规定的,按照本规则执行。
第二章 评价基本信息
第四条【入口开放条件】用户有权基于真实的交易在阿纯优品交易成功后15天内进行相互评价。
第五条【评价内容】阿纯优品评价包括“服务评分”、“商品评价”和“物流评价”。
第六条【店铺评分】商品评分由商品质量、服务态度、物流服务等方面的评分指标。每个商品评分均为动态指标,系此前连续六个月内所有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第七条【信用积分】在信用评价中,用户若给予好评,则改商品口碑值增加1分;若给予差评,则口碑值减少1分;若给予中评或15天内双方均未评价,则口碑值不变。
第八条【追加评论】自交易成功之日起180天(含)内,用户可在作出评价后追加评论。追加评论的内容不得修改,也不影响商品的口碑值。
第九条【评价解释】阿纯优品平台可在用户作出评论内容和/或追评内容之时起的30天内作出解释。
第十条【评价修改】用户可在作出中、差评后的30天内,对评价进行一次修改或删除。30天后评价不得修改。
第三章 评价处理
第十一条【评价处理原则】为了确保评价体系的公正性、客观性和真实性,阿纯优品平台将基于有限的技术手段,对违规评价、恶意评价、不当评价、异常评价等破坏齐家信用评价体系、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行为予以坚决打击。
第十二条【评价逻辑调整】阿纯优品平台将根据平台运营需要,调整评价的开放或计算逻辑。
第十三条【违规评价】阿纯优品平台有权删除违规交易产生的评价,包括但不限于发布的违禁信息、骗取他人财物、虚假交易等违规行为所涉及的订单对应的评价。
第十四条【恶意评价】如平台竞争者等评价人被发现以给予中评、差评、负面评论等方式谋取额外财物或其它不当利益的恶意评价行为,平台可删除该违规评价。
第十五条【不当评价】阿纯优品平台有权删除或屏蔽不当评价的评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包含辱骂、泄露信息、污言秽语、广告信息、无实际意义信息、色情低俗内容及其他有违公序良俗的信息。
第十六条【异常评价】阿纯优品平台对排查到的异常评价作不计分、屏蔽、删除等处理。
第十七条【评价人处理】针对前述违规行为,除对产生的评价做相应处理外,阿纯优品平台将视情形对用户采取身份验证、屏蔽评论内容、删除评价、限制评价、限制行为等处理措施。
第十八条【积分不重算】评价被删除后,阿纯优品平台不会针对删除后的剩余评价重新计算积分。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条【生效时间】本规则自2018年1月1日首次生效。
第二十一条【规则适用】阿纯优品平台的评价行为发生在本规则修订生效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评价行为发生在本规则修订生效以后的,适用本规则。